高州各镇(街道)、学校、志愿义工团体、贫困学子、社会热心人士:
今年,乐帮志愿者协会决定资助高州部分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2015年国家全日制本科(2A或2A线以上,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降低条件)大学录取的高州籍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无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行为文明,道德品质良好,热心公益活动;获得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未向其它类似团体或个人申请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家庭人均可支配生活费处于当地贫困线以下。
三、资助额度 在协会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每人每年资助6000元(按月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直到其本科毕业为止。
四、工作步骤 1、接受报名。高考结束后,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亲笔如实填写《乐帮志愿者协会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具体包括: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贫困证明(例如:低保证、家人残疾证、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村委会开具的孤儿证明等)、学生本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除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需要原件外,其它均只需要复印件,而且所有资料均需要一式两份。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于2015年8月20日前向乐帮志愿者协会提交申请。 2、家访核查。由乐帮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进行家访核查。 3、发放助学金。核查审批通过后,由入学第一个月起,通过受资助学生的银行账号每月发放助学款500元。
五、受资助学生的义务 1、受助学生每学期需向乐帮志愿者协会提交本学期无违纪证明及盖有教务处公章之成绩单。 2、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如个人或家庭状况与填报申请时有重大变异,必须主动通知乐帮志愿者协会。
受资助人凡有下列情形的将被终止资助: 一是在大学就读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二是瞒报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的; 三是家庭经济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 四是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的; 五是在读期间没有按时向乐帮志愿者协会提供无违纪证明及成绩单的; 六是受助人主动提出终止申请的。
注:受资助的学生在读大学其间发生人身意外(例如车祸、急病、被抢、被盗等),除了向学校、政府相关部门求助外,也可以向学校所在城市乐帮志愿者协会应急服务工作人员求助。
乐帮志愿者协会暂时设有应急服务人员的城市有: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北京、宁夏银川、河北石家庄、河北秦皇岛、哈尔滨、江苏徐州、吉林长春、辽宁沈阳、福建福州、福建泉州十五个城市。
以上条款与资助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高州乐帮志愿者协会所有。
申请表格下载: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
地址:高州市沙河南四区33号; 联系人: 苏先生:联系电话:13686708618。 高先生:联系电话:13686743886。 揭小姐:联系电话:18022812725。
高州市乐帮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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